納米技術大大提高了人類社會的發展速度,同時也改善了人們的生活質量。納米技術應用于多種行業,為人類社會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對于納米材料的定義國內外的專家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難道僅僅是尺度界定了就是納米材料?恐怕不僅僅如此!
隨著納米技術的廣泛使用,在歐盟不同的立法領域需要一個共同的依據來界定納米材料。歐盟新興及新鑒定健康風險科學委員會(SCENIHR)近日開始就未來納米材料定義的科學依據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9月15日。SCENIHR認為,在定義納米材料時,最重要的科學依據是尺寸。
歐委會的聯合研究中心(JRC)認定的納米材料是這樣定義的:納米級結構材料簡稱為納米材料(nano material),是指其結構單元的尺寸介于1納米~100納米范圍之間。由于它的尺寸已經接近電子的相干長度,它的性質因為強相干所帶來的自組織使得性質發生很大變化。并且,其尺度已接近光的波長,加上其具有大表面的特殊效應,因此其所表現的特性,例如熔點、磁性、光學、導熱、導電特性等等,往往不同于該物質在整體狀態時所表現的性質。
納米材料應用于制鑲牙水泥、瓷器、油漆的填料、媒染劑、金屬鋁等。 可添加到各種水性樹脂、油性樹脂內、環氧樹脂、丙稀酸樹脂、聚銨酯樹脂、朔料、橡膠中,添加量為3%-5%,可以明顯提高材質的硬度,硬度可達6-8H甚至更高。還可以用在導熱、拋光、電鍍、催化劑等。
我國納米科學家,國家重點基礎研究計劃(973計劃)納米材料和納米結構項目首席科學家,中國科學院固體物理研究所張立德研究員作了總結性的定義:"納米科技是研究由尺寸在0.1-100nm之間的物質組成的體系的運動規律和相互作用,以及可能的實際應用中的技術問題的科學技術。
我國顆粒粒度測試領域著名專家,中國顆粒學會顆粒測試專業委員會主任胡榮澤教授對納米材料的定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納米材料是指其結構單元的尺寸介于1納米~100納米范圍之間,但同時要具有表面效應、小尺寸效應和宏觀量子隧道效應等特性。”
白春禮院士在百家講壇——解讀納米中給納米科技如下定義:“那么納米科技定義是什么,定義就是指的納米科技是指在納米的尺度上,那么這個尺度有一個范圍,是1到100個納米,并不是指的就在一個納米上,是有一個范圍,1到100個納米,在這個范圍上來研究物質的特性和相互作用,那么這個也包括原子分子的操縱。”
美國世強律師事務所(Steptoe&Johnson)布魯塞爾辦公室EHS事務主管安娜•蓋爾蓋伊(AnnaGergely)博士表示,SCENIHR的觀點以及JRC最近發布的政策都表明,監管者對納米材料尺寸的定義范圍將會很寬。
蓋爾蓋伊說:“工業界將會商討一個包括個例在內的通用定義。如果工業界支持歐盟委員會的提議,公司就要做好準備,商討個例標準的執行范圍,以及在何種情況下標準可以修訂。”
特殊納米尺寸相關的特征差異較大,難以界定一個納米材料能表現出一致特性的尺寸范圍。因此,SCENIHR建議對納米材料風險進行分級評估,500nm是高上限,100nm是低上限。如果材料的尺寸大于500nm,那么就按一般材料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如果材料尺寸低于500nm,就按納米材料來評估;如果尺寸小于100nm,評估標準還要有所不同。
蓋爾蓋伊表示,這種以尺寸為標準的定義將使一大批材料被歸為納米材料。因此,要避免在科學技術不斷進展的情況下頻繁修改定義。蓋爾蓋伊建議根據某些領域和具體結構逐案制訂標準。
蓋爾蓋伊指出,公司應該準備好加入其他關于材料特征的參數,如大小、粒度分布、比表面積、表面改性以及其他物理化學特性,如結晶、氧化還原電位、光催化活性、溶解度等定義材料時需要考慮項目。
看來,小也要有小的標準才可,小到什么樣的尺度就會決定其材料的物理、化學性能。因此,界定好納米材料的定義,對深層研究納米材料的使用價值具有十分的必要性。(作者:賈云)
隨著納米技術的廣泛使用,在歐盟不同的立法領域需要一個共同的依據來界定納米材料。歐盟新興及新鑒定健康風險科學委員會(SCENIHR)近日開始就未來納米材料定義的科學依據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9月15日。SCENIHR認為,在定義納米材料時,最重要的科學依據是尺寸。
歐委會的聯合研究中心(JRC)認定的納米材料是這樣定義的:納米級結構材料簡稱為納米材料(nano material),是指其結構單元的尺寸介于1納米~100納米范圍之間。由于它的尺寸已經接近電子的相干長度,它的性質因為強相干所帶來的自組織使得性質發生很大變化。并且,其尺度已接近光的波長,加上其具有大表面的特殊效應,因此其所表現的特性,例如熔點、磁性、光學、導熱、導電特性等等,往往不同于該物質在整體狀態時所表現的性質。
納米材料應用于制鑲牙水泥、瓷器、油漆的填料、媒染劑、金屬鋁等。 可添加到各種水性樹脂、油性樹脂內、環氧樹脂、丙稀酸樹脂、聚銨酯樹脂、朔料、橡膠中,添加量為3%-5%,可以明顯提高材質的硬度,硬度可達6-8H甚至更高。還可以用在導熱、拋光、電鍍、催化劑等。
我國納米科學家,國家重點基礎研究計劃(973計劃)納米材料和納米結構項目首席科學家,中國科學院固體物理研究所張立德研究員作了總結性的定義:"納米科技是研究由尺寸在0.1-100nm之間的物質組成的體系的運動規律和相互作用,以及可能的實際應用中的技術問題的科學技術。
我國顆粒粒度測試領域著名專家,中國顆粒學會顆粒測試專業委員會主任胡榮澤教授對納米材料的定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納米材料是指其結構單元的尺寸介于1納米~100納米范圍之間,但同時要具有表面效應、小尺寸效應和宏觀量子隧道效應等特性。”
白春禮院士在百家講壇——解讀納米中給納米科技如下定義:“那么納米科技定義是什么,定義就是指的納米科技是指在納米的尺度上,那么這個尺度有一個范圍,是1到100個納米,并不是指的就在一個納米上,是有一個范圍,1到100個納米,在這個范圍上來研究物質的特性和相互作用,那么這個也包括原子分子的操縱。”
美國世強律師事務所(Steptoe&Johnson)布魯塞爾辦公室EHS事務主管安娜•蓋爾蓋伊(AnnaGergely)博士表示,SCENIHR的觀點以及JRC最近發布的政策都表明,監管者對納米材料尺寸的定義范圍將會很寬。
蓋爾蓋伊說:“工業界將會商討一個包括個例在內的通用定義。如果工業界支持歐盟委員會的提議,公司就要做好準備,商討個例標準的執行范圍,以及在何種情況下標準可以修訂。”
特殊納米尺寸相關的特征差異較大,難以界定一個納米材料能表現出一致特性的尺寸范圍。因此,SCENIHR建議對納米材料風險進行分級評估,500nm是高上限,100nm是低上限。如果材料的尺寸大于500nm,那么就按一般材料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如果材料尺寸低于500nm,就按納米材料來評估;如果尺寸小于100nm,評估標準還要有所不同。
蓋爾蓋伊表示,這種以尺寸為標準的定義將使一大批材料被歸為納米材料。因此,要避免在科學技術不斷進展的情況下頻繁修改定義。蓋爾蓋伊建議根據某些領域和具體結構逐案制訂標準。
蓋爾蓋伊指出,公司應該準備好加入其他關于材料特征的參數,如大小、粒度分布、比表面積、表面改性以及其他物理化學特性,如結晶、氧化還原電位、光催化活性、溶解度等定義材料時需要考慮項目。
看來,小也要有小的標準才可,小到什么樣的尺度就會決定其材料的物理、化學性能。因此,界定好納米材料的定義,對深層研究納米材料的使用價值具有十分的必要性。(作者: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