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淄博市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發出通知,對在第一次環保專項行動中未能通過驗收的29家建陶、27家碳酸鈣和35家化工企業實施停產整頓。淄博市政府檢查組于6月1日開始對有關區縣進行檢查督導,對采取措施不力,關停不及時的鄉鎮(辦事處)實施環保“一票否決”。
2月份以來,淄博市以煙塵粉塵、含酚廢水、化工異味綜合整治為重點,組織開展了2008年第一次環保專項行動。按照專項行動的總體安排,淄博市政府組成了驗收組對有關企業的治理情況進行了全面驗收,仍有29家建陶、27家碳酸鈣和35家化工企業未能通過驗收。
按照相關要求,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組織公安、環保、工商、經貿、安監、供電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組,以鄉鎮(辦事處)為單位,對未能通過驗收的建陶、化工企業拉閘限電、停產整頓;對未能通過驗收的有環保手續的碳酸鈣企業全部拉閘限電、停止生產,其中重鈣企業限期搬至符合有關審批要求的礦山進行生產,其他碳酸鈣企業限期搬至符合規劃要求的集中生產區進行生產;對沒有環保手續的所有碳酸鈣企業實施關停取締。對于關停取締的企業要建立關停檔案,要有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文件,環保部門現場勘驗筆錄以及停止供電供水的文件。對停產整頓的企業須經環保部門驗收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
2月份以來,淄博市以煙塵粉塵、含酚廢水、化工異味綜合整治為重點,組織開展了2008年第一次環保專項行動。按照專項行動的總體安排,淄博市政府組成了驗收組對有關企業的治理情況進行了全面驗收,仍有29家建陶、27家碳酸鈣和35家化工企業未能通過驗收。
按照相關要求,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組織公安、環保、工商、經貿、安監、供電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組,以鄉鎮(辦事處)為單位,對未能通過驗收的建陶、化工企業拉閘限電、停產整頓;對未能通過驗收的有環保手續的碳酸鈣企業全部拉閘限電、停止生產,其中重鈣企業限期搬至符合有關審批要求的礦山進行生產,其他碳酸鈣企業限期搬至符合規劃要求的集中生產區進行生產;對沒有環保手續的所有碳酸鈣企業實施關停取締。對于關停取締的企業要建立關停檔案,要有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文件,環保部門現場勘驗筆錄以及停止供電供水的文件。對停產整頓的企業須經環保部門驗收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

















